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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明伟与魏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11:46:25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魏永:

关于王明伟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豫9001执恢437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查封被执行人魏永名下的豫A965CX号牌轿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年八月三

 

 

承办法官:田家恺  

电话:137*****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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