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萍与李双印、苗爱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11:41:11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双印、苗爱珍:
关于李萍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豫9001执恢42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对李双印名下位于济源市建业壹号城邦18号楼西单元22层东户的房屋恢复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承办法官:田家恺
电话: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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