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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中玲与济源市克井联合面粉厂与李素霞民间借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4 08:26:45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克井镇联合面粉厂、李素霞:

本院受理原告范中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思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张勇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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