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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阳国良与济源华申电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2 17:23:48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欧阳国良:

关于济源华申电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 2020421日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900112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于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履行2019)豫9001民初1430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内容为:向济源华申电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6850,支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1295.5元、向济源华申电源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申请执行费944),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向我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0722

 

承办人:周军伟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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