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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组成及职责

发布时间:2009-09-08 16:48:59


政治处

岗位职责

(一)负责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各庭室目标的制订、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三)负责组织法官资格评审工作和司法警察警衔评授报批工作;

(四)负责法官政绩考评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法院机构编制工作;

(六)协助党组管理老干部工作、党务工作;

(七)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九)完成有关人员职务晋升、奖励等的组织考察工作以及奖励相关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

(十)负责陪审员、书记员、司机和其他临时人员的选聘及考核工作

研究室

岗位职责

(一)负责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法制宣传、信息简报、调研、案例编报、法律文书任务的分解,并及时督促院内各庭室完成报送工作,组织各项工作检查。半年通报一次,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对各庭室的法制宣传、信息简报、调研、案例编报、法律文书报送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

(三)围绕本院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四)负责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科

岗位职责

(一)负责各项财务经费、武器装备、服装、车辆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工作,并负责落实;

(二)负责院财务用章、诉讼费印章的管理、使用;

(三)按照行政单位会计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记帐,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管理,每月按要求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四)负责购买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登记、保管、出入库工作;

(五)负责办公楼设备维修和综合楼住宿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财政预算的落实;

(七)对报销入帐单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支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八)加强车辆、枪支保管等的检查和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院人员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

办公室

岗位职责

(一)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

(二)负责本院的司法统计工作;

(三)负责会议和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含会议地点的确定、时间的安排、人员的通知、有关要求的落实、有关材料的准备、人员出勤情况的记录等);

(四)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联络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登记、督办、上报工作;

(五)负责收发文、文印、机要、安全保卫、保密、档案、图书、卫生、妇联、计划生育、工会、计算机网络维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按照领导要求落实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七)负责对保洁人员、档案管理人员、食堂人员、文印人员、保安人员等除司机、书记员外的临时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就上述临时人员工作表现形成书面报告;

(八)负责院公章、钢印的管理、使用,不发生违反规章使用公章情况;

(九)负责干警食堂管理工作;

(十)负责院内干警值班的安排工作,负责值班室的管理、卫生、维护,定期制定干警值班表,并于开始执行前抄送监察室,不发生错误安排值班或不向监察室抄送值班表的情况

监察室

岗位职责

(一)负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工作,制订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

(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报告、汇报、报表等材料的起草、填写上报工作;

(三)根据上级反腐倡廉工作动向,结合本院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四)根据院内安排,积极参与院内重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工程竣工后的检查验收决算工作 ;

(五)负责本院的值班、考勤、请销假制度落实;

(六)按照《济源市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实施意见》的规定,完成如廉政教育、中心组学习计划制订等其他属于监察室的任务;

(七)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法警大队

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全院的安全和秩序;

(二)积极协助送达法律文书;

(三)负责刑事罚金的追缴工作;

(四)及时正确处理突发性事件;

(五)积极协助执行工作;

(六)积极协助上级法院执行死刑和宣判工作;

(七)负责法庭警卫、押解人犯,不发生当事人逃跑或自伤事件;

(八)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九)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立案庭

岗位职责

(一)负责各类案件审查登记、立案工作,不因立案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不违反规定收取诉讼费;负责案件转到业务庭前的诉讼保全、诉前保全、证据保全工作;

(二)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三)负责司法救助工作,不违反规定减、缓、免诉讼费;

(四)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负责上诉案件的呈报、接收、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院信访工作,协助各业务庭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严格控制赴京、赴省上访、越级上访和大规模集体上访;

(六)及时完成审限报告、警示、催办工作;

(七)负责信访案件的登记、督办、结果报送及向办公室抄送案件办理结果工作;

(八)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执行局

岗位职责

(一)执行本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

(二)执行本辖区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文书;

(三)无违反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查询、冻结、划拨、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现象发生,无违反规定收取执行费、实执费或减、免实执费的现象发生。

(四)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五)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刑事审判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

(二)负责有关刑事案件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刑事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民事审判第一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全市第一审劳动争议、人身权利、房地产等新类型案件及本辖区民事纠纷案件;

(二)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民事审判第二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

(二)审判申请撤销仲裁案件;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审判监督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

(二)负责发还案件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行政审判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二)依法审查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第一中心人民法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负责本庭室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第二中心人民法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负责本庭室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第三中心人民法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负责本庭室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第四中心人民法庭

岗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负责本庭室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按期完成本庭室交办案件的处理;

(四)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议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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