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党务政务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济源市钜峰特殊铸造有限公司、吕丽珍、吕凯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11:17:17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河南正源高科有限公司、解庆军: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济源市钜峰特殊铸造有限公司、吕丽珍、吕凯、赵宗亮、任素玲、赵素娟、济源市大河面业有限公司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001民初6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济源市钜峰特殊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4289020.78元、违约金50000元及财产有偿使用费、代偿违约金,财产有偿使用费和代偿违约金均以4289020.78元为基数自2015123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但违约金、财产有偿使用费和代偿违约金共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被告吕丽珍、吕凯、赵宗亮、赵素娟、济源市大河面业有限公司、河南正源高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原告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被告济源市钜峰特殊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的设备[电焊机两台、电磁吸盘一台、净水机一台、柴油机一台、配电设备一台、10吨水罐一个、工业机(型号HW20007)一台、水泵(型号ZS100-80-160A)一台、5T塞杆式钢包一个、电子天平(型号DW-A7)一台、碳硫高速分析仪一台、监控设备一套、台式炉(型号267KW)一台、500KV箱式变压器一台、钢水包(型号分别为GSB-3T2T)各一台、电力变压箱(型号S11-1250KVA)一套、3T中频设备一套、玻璃钢冷却塔(型号DFNL-150)一台、轮式碾炒机(型号S114)一台、10T天车四台、3T中频电炉两台、万能钻床一台、高压柜六台、低压柜七台、信号柜两台、变压机两台、钢结构厂房两座]、豫U82206号牌奥迪轿车、豫U17871号牌迈腾轿车和登记在解庆军名下的豫UL1616号牌东风日产轿车的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932元(缓交),由被告济源市钜峰特殊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被告吕丽珍、吕凯、赵宗亮、赵素娟、济源市大河面业有限公司、河南正源高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告费720元,由河南正源高科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7980元,由原告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承办法官:李瑞清

电话:0391-5566276

 


责任编辑:gg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