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科昌磁性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001执910号、(2019)豫9001执9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所有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的产品(成品、半成品)进行评估、拍卖。你应自公告期满后次周一早上9时到本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摇号鉴定室参与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现场勘察、领取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优先购买权等相关权利。届时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翟飞 电话: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