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左润生:
本院受理原告孔娟、左换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001民初97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左润生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孔娟、左换英48000元;二、驳回原告孔娟、左换英要求被告李小东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承办法官:邓素云
电话:0391-556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