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明合与董俊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8 16:11:17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董俊永:
本院受理赵明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济源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电话:0391-556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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