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尧与冯花花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0:54:31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冯花花:
本院受理原告李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张清琴
电话:0391-556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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