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怀品与朱霞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0:48:23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朱霞:
本院受理原告曹怀品诉你及于新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早上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轵城)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 王苗苗
电话:0391-608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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