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建新与魏豫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09:50:18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魏豫龙:
申请执行人王建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后本院作出(2020)豫9001执3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承办人:袁振江
联系电话: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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