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柴卫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6 09:01:10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柴卫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思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张勇
电话: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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