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武军与张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6 08:47:51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超:
本院受理原告孟武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001民初90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邓素云
电话: 0391-556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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