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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国营与济源市伟杰饮品有限公司、王杰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6 08:09:23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济源市伟杰饮品有限公司、王杰琴: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10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第四中心人民法庭(济源市中马头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年六月十六 

 


承办人:尼双纳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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