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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国臣与王会平、任红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08:36:34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会平、任红艳: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思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收件人:胡婵娟

承办法官:晋巧霞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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