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瑞花与李尼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09:02:42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尼亚:
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速裁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承办法官:王婷
电话:0391-557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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