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刘卫锋、李红霞、刘亮亮、刘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08:57:37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卫锋、李红霞: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二人与刘亮亮、刘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001民初5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承办法官:王婷
电话:0391-557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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