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雨静等人与陈红梅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17:36:08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薛荣楷、陈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李继荣、王文忠、王煜欢、王雨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济源市人民法院汤帝路立案诉讼服务中心4楼速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承办法官:程利明
电话:0391-556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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