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代交通与被告济源市科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周军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8 16:44:47
[河 南 省] 济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济源市科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代交通诉被告你及周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河路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承办法官:徐晶晶 电话:0391-557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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