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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嫂子”解冤仇------思礼法庭调解一起未成年人伤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0-06-05 08:51:09


    “嫂子,是弟弟我错了。”在思礼法庭调解室,随着被告王某的一声道歉,原告母亲曹某在调解协议上签上了字,一起侵犯身体权赔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原、被告系邻居,几年前因小事闹矛盾,2019年7月的一天,原告12岁的儿子在村里胡同中骑车时候不小心撞到被告,被告认为是原告纵容其儿子故意撞人,就抬手打了原告的儿子并造成原告儿子多处受伤,精神受到惊吓。原告得知情况后立即报警并将儿子送往医院救治,支出医疗费5千余元。该事件经公安机关处理,被告因故意伤人被拘留7日,罚款200元。后原告向被告要求支付损失,被告不予理睬,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000元。庭审中,原、被告情绪非常激烈,一度互相谩骂,经承办法官训诫后,被告认为原告儿子存在明显过错,并且在医院存在过度治疗以及对精神方面治疗费用坚决不予认可,并要求进行鉴定。庭审结束,为避免案件因鉴定拉长结案周期,承办法官张勇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但终因双方矛盾太深,怨气太大无法取得一致。之后,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背对背电话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各自的过错。承办人又抓住时机两次将双方通知到庭面对面调解,一步一步慢慢缩小双方在损失上的预期和差距,从14000元先期损失减少到9000元全部结束。经过两天的努力,原告母亲虽有所松动但仍未答应。最后,承办人指出双方矛盾根源就在于各自性格的争强好胜,并最终让双方认识到以和为贵邻里相亲的道理。被告最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首先向原告母亲开口认错叫一声嫂子,原告母亲的情绪缓和后叹了口气说了一声“我也有错”,双方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至此,一起历经村民调人员、镇司法所、派出所调解未能成功的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得到最后的解决,也让双方紧张邻里关系得到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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