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双全与许庆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4 17:23:24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许庆国:
本院受理李双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民初1848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济源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承办法官:王金秀
电话:0391-556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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