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0)豫9001执1366号
闫新房:
本院受理原告杨思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本院(2019)豫9001民初909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杨思泉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2020年4月26日受理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执1366号执行通知书(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杨思泉欠款120000元及延迟履行金,负担诉讼费用2700元,保全费420元申请执行费1747元)、报告财产令(自收到此令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承办法官:张小科
电话:156*****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