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淑英等141人与济源市克井联合面粉厂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16:17:03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克井联合面粉厂:
本院受理原告王淑英等141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3(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思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收件人:胡婵娟
承办法官:张勇
电话:188*****
邮寄样报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886号济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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