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华与安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思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09:31:49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思辰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诉人曹华与被申诉人安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96民抗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承办法官:史立平
电话:0391-557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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