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好栋、李小省:
本院在执行段守朝(段立庄)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你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8年9月14日以(2016)豫9001执1239号执行裁定书续行李好栋名下位于济源市北海小区14号楼402室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9001执123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另通知你应自公告期满后次周四(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摇号室参与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现场勘察、领取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优先购买等相关权利。届时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财产。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任海刚
电 话:158*****
地 址:河南省济源市汤帝路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