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玉泉老刘装饰材料销售部诉济源怡清源酒店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3 10:29:46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怡清源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玉泉老刘装饰材料销售部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马秀娟
电话:0391-557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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