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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去年两人因清明上坟失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4-03 08:05:17


    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方式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每年因扫墓焚烧纸钱而引发火灾甚至构成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此种传统的焚烧祭祀品的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引发火灾,导致火势无法无法控制时,难免会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与此同时,山林也会因为火灾而遭到毁坏,严重破坏到生态环境,一些人也因此而面临牢狱之灾。

    清明节将至,济源市人民法院带您回顾2019年审判的2起因清明祭祀引发火灾的刑事案件,提醒广大市民警钟长鸣,低碳祭扫、文明祭奠。

    案例一 打火机点纸钱遇风失火  点燃林木4559株

    2019年3月23日上午10点多,克井镇乔庄村第一居民组居民杨某同其家人到克井镇乔庄村南沟为其父亲上坟。杨某在其父亲坟前用打火机点纸钱过程中遇风不慎引起失火。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杨某失火的过火面积为48081平方米,折合72.12亩,过火林木总株数4559株。随后,杨某报警投案。

    判决结果:因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案发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案例二 八旬老翁祭奠亡妻引发火灾 过火面积224亩

    2019年3月14日11点30分左右,李某某带领女儿、女婿到济源市五龙口镇北官庄村白坡为妻子上坟,在点纸元宝过程中遇风引起失火,李某某带领女儿、女婿扑火并报警求助,但火势太大无法扑灭,后离开现场。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李某某失火引起的过火面积为149 633.75平方米(224.45亩)。

    判决结果: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犯罪时已满75周岁(1936年生),应当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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