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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召开涉基层组织集体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11-16 18:17:15



涉基层组织集体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在市法院召开


李东君副院长通报了法院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具体介绍了实施意见


与会人员充分开展交流座谈


郭光副书记讲话


卢远副主任讲话


韩轩院长作总结

    为深入践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基层组织集体案件时遇到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11月11日下午,在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市法院组织召开了涉基层组织集体案件办理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轩主持,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远,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光,示范区人大工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卫同升出席座谈并讲话,济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冷随兴及16个片区、镇办、街道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东君副院长围绕审判工作、执行攻坚等方面通报了济源法院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关于做好涉基层组织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与会人员做了详细介绍。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纽带作用,建立和畅通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之间的沟通渠道,在立审执全程密切联系,共同做好诉前调解、调查取证、释法答疑、查控执行等工作,形成化解基层矛盾的合力,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与会人员对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实施意见对于化解基层矛盾的积极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就机制建立、责任分工、工作衔接、保全查控措施运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郭光副书记在座谈中指出,法院与片区、镇办、街道应当加强沟通联络,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法院在立足依法办案的同时,也要积极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掌握事实真相,交流提高调解技巧,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基层组织自身要加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排查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做到把纠纷化解在基层,矛盾解决在一线。

    卢远副主任对会议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他指出,《意见》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很有意义,下一步要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官要加强对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学习,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基层组织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主动和法院加强沟通联系。二是要完善机制,明确组织机制、工作机制和研判机制,并做好落实工作,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三是要做到尽职履责,《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在法院依法办案、基层组织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体现在具体案件的沟通处理上。他强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近年来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绩。实施意见出台后,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络,携手并肩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

    韩轩院长在总结讲话中,首先感谢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市人大以及各片区、镇办、街道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将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尽快完善《意见》并抓好落实。他指出,两年多来,市法院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和案件审理时间长等问题,先后开展了执行攻坚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成功甩掉了积案包袱,审执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在此基础上,市法院明确提出了“精品年”建设主题,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质效不高等深层次问题,希望人大代表和基层组织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和鼓励,帮助法院更快更好地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践行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为济源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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