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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老赖”用彼“老赖”身份证开房,栽了!

  发布时间:2019-08-22 18:03:15



图为执行干警将卢某带离家庭旅馆


图为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协调执行案件


821日早上7时,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市区一家庭旅馆住宿。当天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八小时以外备勤负责人赵凌青立即带领执行干警高洋、孔鹏鹏、范超赶到举报地点,房间门打开后,一名青年男子睡眼惺忪的走了出来,接下来发生了一连串令人瞠目的剧情。

“我们是济源市法院执行局的,这是我们的执行公务证,你是王某某吗?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执行干警说。

“我不是王某某,我叫卢某,我身份证丢了,昨晚喝多了,用王某某的身份证开了个房间。”男青年小声地说。

办案经验丰富的赵凌青和同事们经过仔细比对,发现面前的青年男子的长相和身份证上的王某某确实不太一样。

这时,原以为警察查房的卢某不仅有些得意起来,悠闲地点了一支烟,在执行干警面前吐了个漂亮的烟圈。

“你和王某某是什么关系,你知道王某某在什么地方吗?”

“王某某是我姐的前男友,这身份证是他落在我的车上的,昨天我开房间找不到身份证,就用他的身份证开了这个房间,现在王某某和我姐断绝来往了,我真不知道王某某在什么地方。”男青年侃侃而谈,脸上逐渐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考虑到该男青年能用王某某的身份证开房,肯定和王某某的关系比较亲密,赵凌青正要决定将该男青年带到辖区派出所核实身份,这时,随行来的范超忽然问道:“你叫卢某,是不是克井镇的?”

“是呀,我是克井的,有啥事吗?”

“把你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说一下,在法院执行局有案件吗?你仔细回忆一下!”范超说。

这名自称卢某的男青年说出身份证号码后,范超立即给执行指挥中心的同事打电话,几分钟后,执行指挥中心的同事反馈过来信息,确认卢某确实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欧某某3500元钱不还,该案已申请执行两年多了。

“卢某,你欠欧某某3500元钱的是还记得吗?这么多年了,你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跟我们到法院去一趟吧!”

卢某刚才还颇为得意的眼神霎时间消失了,灰溜溜地跟着执行干警上了警车。

原来,欧某某申请执行卢某一案,执行干警多次到卢某家中寻找,均未见其本人,其家人称其在外地打工一直未归。当其自称是卢某时,范超一直在脑海里思索这个名字怎么这样熟悉,突然想到克井镇一名被执行人叫卢某。

当天中午,被带到人民法院的卢某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并一个劲地向申请人道歉,鉴于卢某已履行执行义务,且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执行干警在对其口头训诫后,没有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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