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早上一上班,在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大门口,执行干警高洋、卫建武收到了一面上书“人民公仆 法律卫士”的锦旗。原来,这面锦旗是济源市三鑫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公司”)的两名负责人亲自送来的,感谢高洋和卫建武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依法快速为公司讨回货款,使企业维持了正常的经营。该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我们来济源法院打官司方便快捷,案件执行更利索,不到一个月就把大部分货款给我们讨要回来了,济源法院有高洋和卫建武这样为民办案的法官,真是好样的!”
原来,2018年9月,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供货方三鑫公司将收货方宏秀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104万元。济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三鑫公司的诉求。该案一审判决后,宏秀公司不服,上诉至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19日,济源中级人民法官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4月3日,三鑫公司到济源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人三鑫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器设备的中小企业,由于需要扩大经营,生产资金非常紧张。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下发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如实申报财产,如不履行执行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宏秀公司接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派员来协商执行案件。执行干警给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讲清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要求其慎重对待,依法履行执行义务。其委托代理人与被执行人宏秀公司沟通后,被执行人表示同意履行执行义务,但表示由于公司每天的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愿意分期分批履行。在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执行义务和解协议,截止4月19日,三鑫公司陆续已收到80余万元执行款。
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三鑫公司对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快速执行的司法行为深表感激,于是为给他们办案的执行干警送来锦旗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