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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雷锋”

发布时间:2019-03-06 17:00:47


    为广泛宣传《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在第56个“全国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济源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分别来到七沟河村和北海小区开展普法志愿宣讲活动。

    3月4日下午,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东君带领干警志愿者来到结对帮扶的七沟河村,与七沟河村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同志们共同畅谈学习《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心得体会,之后,李东君和志愿者们一起深入贫困户家中就体例内容向群众开展普法志愿宣讲活动。

    3月5日上午,市法院志愿者走进北海小区开展义务普法活动。活动现场,市法院干警精心准备和制作了《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解读的宣传展板,志愿者在展板前向群众认真讲解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概念、条例亮点及条例的分析解读。志愿者们还向过往群众及附近商户发放了普法漫画书、执行不能宣传彩页,向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宣讲,现场解答群众所关心的法律问题。

    此外,市法院在机关门口及立案庭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志愿服务标语,设立志愿服务岗,营造浓郁的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氛围,意在使全体干警将雷锋精神铭记于心,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雷锋精神 人人可学 奉献爱心 处处可为”,下一步,市法院还将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宣传贯彻《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切实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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