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展开,推进司法信用信息共享,经院党组研究,现决定制定我院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为切入点,依托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积极参与司法公信体系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推进“诚信济源”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工作内容
1、信用信息采集和报送。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严格按照《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2018年版)》和《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执行,主要包括本单位人员的正负面信用信息,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信息和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统一由本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信用济源平台信息日常更新、全市红黑榜信息报送(每季度)和市信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信用信息核查。严格按照市发展委、市委组织部等7家单位《关于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和济源市委政法委、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等25家单位《关于印发的通知》,对全市各部门在干部晋升、文明创建、资金奖补、村委选举等过程中报送的个人、组织信用信息进行核查反馈,切实推动全市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落地见效。
3、社会信用宣传。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司法案件中的守信故事,积极宣传主动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典型故事、典型人物,弘扬诚信价值观;另一方面要继续制作推出老“赖”悬赏公告、大头贴,在车站、广场等地巡回展示,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全媒体平台集中曝光,在小区、村户等老赖住所地精准投放,让失信被执行人时刻处在汹涌的舆论浪潮之中,推动形成“赖帐可耻、诚信光荣”的共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全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信用建设对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的重要推动作用,积极配合市信用办开展信用信息报送、核查和诚信宣传工作,为诚信济源建设贡献司法正能量。
2、创新机制,打通渠道。要借助“智慧法院”建设的新契机,争取建立与信用济源平台的信息共享热线,逐步解决目前信用信息难导出、难利用、更新慢等难题,推动实现审判、执行中的信用信息自动抓取、实时反馈。
3、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坚持信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红黑榜等外发信用信息必须经过部门初审、主管院长复核,并交由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脱敏后统一报送,做到数据必复查,发布必审核,确保信用信息工作不出纰漏,不引发舆情。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