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济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李军星主任在讲话中对市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深入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李军星指出,自2016年以来,特别是市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以来,法院全体干警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执行攻坚工作,全市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李军星强调,市人民法院要按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克难攻坚,持续推动我市执行难工作纵深开展。
一是强化法律手段,加大执行力度。要倾尽各种执行手段,健全科学完善执行机制,避免选择执行,办人情案,保证执行效果,不断取信于民。
二是要扩大宣传,理解执行。既要通过营造宣传氛围,形成震慑力,又要加大“执行不能”的宣传解释,取得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
三是要健全机制,公正执行。要健全网上办案查询机制,提高办案公开透明度。积极发挥律师、基层组织在执行案件中的作用,加强各部门对执行工作支持配合力度,形成执行工作的合力。
四是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要以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为新起点,建立抓好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消除积案,办好新案,让全市人民在每个案件执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持续抓好队伍建设。要坚持从严治院,加强对执行干警教育培训和执法活动监督,采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努力造就一支“公正执行、干净办事、忠诚担当”的执行队伍。
六是要强化执行监督工作。市法院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主动和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对于重大案件、重点案件、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