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主持召开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高压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43名债权人及职工参加会议。会上,通过竞争机制被人民法院选定的破产企业管理人、评估机构、审计机构首次亮相,成为这次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一个亮点。法院破产合议庭承办法官宣读了破产申请受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顺利通过了会议的各项议程。由于涉及自身切身利益,债权人纷纷向破产合议庭和管理人及评估、审计机构进行询问,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破产清算类企业案件,济源市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引入了竞争机制,先后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成立破产案件竞争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及破产案件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重大复杂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实施办法(试行)》 等制度。在审理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时,规定破产企业管理人、资产评估机构、资产审计机构的选定均通过公开竞争程序产生,由法院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开择优选定。在选择破产管理人、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时,法院通过网上发布公开竞选公告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选择竞争对象。报名参与竞争的机构不仅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资质、管理经验、对破产企业管理评审思路,还要在佣金等方面进行明确说明。然后法院对报名机构进行面试,重点测试竞争对象的业务能力、管理经验和风险应对能力。最后,法院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先公告的竞争规则择优选定。
通过公开竞争程序选定相关中介机构,一是有利于择优选定,让优秀的管理人、资产评估、资产审计团队发挥最大功效,从而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二是通过公开竞争程序选定相关中介机构,降低破产费用,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公开竞争程序选定相关中介机构,经过发布竞选公告、评审委员会经资格审查、现场陈述、综合评估等环节,公开选任过程,规范选任程序。通过公开竞争,让业务水平高、中介费用低的中介机构承接破产案件,有利于缩短破产案件的办案周期,切实维护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消除因破产纠纷产生的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竞争方式产生的管理人及评审机构首次亮相,展示了很强的业务能力,充分赢得了广大债权人的信任,标志着济源市人民法院规范办理破产类案件的相关改革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今后,济源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行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改革,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盘活重整破产企业资产,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力度,积极为全市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