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法官,您辛苦了!通过和你打交道,让我这个外地人真心感受到您是一位公道正派的好法官!我今天是专程赶来感谢您的!”11月2日早上一上班,济源市人民法院门前锣鼓喧天,两名三十岁模样的年轻人擎着一面上书“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拉着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辉鹏的手,满脸流露兴奋的神情,引来许多市民驻足围观。原来,郭辉鹏法官热情办案,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快速执结了新蔡县赵先生标的达47.9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11月1日,该案款项已顺利转到赵先生账户。
2014年2月,赵先生向济源某公司、王某某借款40万元,约定月息2分。后赵先生多次催要欠款未果,引发诉讼。济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济源某公司和王某某共同归还赵先生4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
2015年1月,赵先生到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依法向二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执结案件。并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公司是一家夫妻公司,系被执行人王某某和丈夫共同经营,没有其他股东,该公司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二被告为躲避执行,长期在外地做生意,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18年,该案移交办案经验丰富的郭辉鹏办理,郭辉鹏通过采取“四查一控”措施,依法查封了王某某的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于10月份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依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悬赏公告发布后,在外地做生意的王某某和其丈夫坐不住了,立即委托律师到法院协商案件执行,最终促使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