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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首例市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30余名村干部到庭旁听

发布时间:2018-07-26 17:05:08



韩轩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村干部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

    7月25日下午,济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由济源市监察委员会调查办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天坛办事处高庄居委会村干部李某某、吕某某二人受贿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委一线办案人员、村干部等3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吕某某二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城中村改造的职务便利,索要开发商房产及钱款,其中被告人李某某涉案136.95万元、吕某某涉案36.58万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在最后陈述中,二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也表达了后悔之情。经法庭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例由济源市监察委调查办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济源市人民法院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案的审理工作。同时,该案系今年全市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后,法院审理的首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通过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旁听者“零距离”地接受廉政教育,鞭策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远离职务犯罪。

    庭后,韩轩院长表示,成立监察委员会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法院,要坚决支持监察委的工作,保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依法办案;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要求,严惩各种形式的腐败,坚决为“济源出重彩”保驾护航;要以市委市政府正在全市部署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下定决心,与全市干部一起履职尽责、担当有为,持续改善司法作风,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济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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