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家住济源市郊,现年73岁的李老太太从法院拿到了3万元赔偿款,至此,6年前一只小狗引发的饲养动物责任纠纷案件圆满结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案件执结后,双方当事人都打心底感激执行法官聂建平。
原来,2012年7月的一个清晨,李老太太骑着一辆脚蹬三轮车路过邻居赵某家门口,突然从赵某家门口窜出来一条小狗,紧紧咬住李老太太的裤脚不放。李老太太受到惊吓,急于挣脱小狗,却疏忽了掌握三轮车的方向,致使三轮车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排水沟,当场造成李老太太骨折受伤,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李老太太一纸诉状将赵某一家四口告到了法院,要求四被告损失。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赵某一家四口赔偿李老太太各项损失4.75万元。
该案判决生效后,李老太太到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李老太太和赵某是邻居关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通过执行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纠纷。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到找到赵某及其家人,要求执行案件,但赵某一家人表示没有履行能力,就是不愿意履行执行义务。随后,案件承办法官经多处查询,没有发现赵某及其家庭成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8年6月,该案转交到办案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聂建平手中。接到案件后,聂建平先后提起两次“总对总”查控,最后细心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在济源市邮政储蓄银行梨林支行有隐蔽账户。后聂建平两次到济源市邮政储蓄银行进行查询,并要求该行列出被执行人赵某从判决书生效之后连续四年的银行往来明细,最终发现赵某在2018年1月在该行购买了一项金额为10万元的理财产品,这一线索的发现让聂建平掌握了案件执行法主动权。
之后,聂建平立即通知被执行人,讲清法院已经掌握其赵某在执行期间,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错误,告知其如果还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同时,聂建平给申请人李老太太耐心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了李老太太对赵某一定程度的谅解。最终,执行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当场履行。
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也解开了两家邻居长达6年的心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