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早8点,端午节后上班第一天,市法院门口锣鼓震天,人声鼎沸。原来,因劳务纠纷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两名案件申请人张玉芳和黄东元带着锦旗和锣鼓队前来感谢执行法官程保林。
据了解,张玉芳和黄东元曾是济源市某服饰广场的员工,因两人被无故辞退后未得到任何说法,两人申请劳动裁决。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确定服饰广场依法向两位申请人支付赔偿金共计5.6万余元。
该案申请执行后,该服饰广场更名为购物广场,该公司负责人以此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程保林多次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为其讲清楚公司更名不影响案件执行的法律关系,并深入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清楚明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依法敦促其主动配合法院的工作。在程保林的不懈努力下,摄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司与两名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了5.6万元执行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每天执行工作强度很大,程保林拖着浮肿的双腿来回奔波,耐心协调案件执行。申请人张玉芳、黄东元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