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有2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被法院执行逮捕,他们中一个有车有存款,可就是不还钱,还有一个拒不支付自己老母亲的赡养费,最后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希望你们能够真正吸取教训,尽快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早日出去和家人团圆。”1月18日下午,在市公安局拘留所,2名被执行人被宣布逮捕前,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凌青为在场旁观的30余名在押被执行人现场释法说理,规劝他们放下“住15天就出去”的幻想,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张向军,男,住济源市思礼镇荆王村,2017年12月25日因拒不支付自己母亲的7700元赡养费被司法拘留。涉嫌拒执罪事实:判决生效后,其在济源农商行账户累计交易15笔、共计2.1万余元未用于执行;拒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
王晓磊,男,住济源市联洋建材城,2018年1月5日被司法拘留,执行标的8万余元及迟延利息。涉嫌拒执罪事实:判决生效后,其在临颍县农村信用社2个账户累计支出84万余元未用于执行;名下三辆机动车未积极变现履行义务,拒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
随后,市公安局干警依法向张向军、王晓磊等2名拒执“老赖”宣布市法院逮捕决定书,并转送市看守所羁押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