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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 忠诚勇争先

--—记济源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王茂林

  发布时间:2018-01-10 15:23:22




刻苦训练射击,力求靶靶精准


到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搜查


异地执行性抓获两名被执行人


为农民工分发执行款

他,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入职法院5年多来,牢记职责和使命,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苦练业务基本功,自觉服务于全院工作大局,时时处处体现着司法警察的职业品味和操守。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斗志昂扬,能打敢拼,奋勇争先,不计名利,把为人民服务的无限热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踏出了一串闪光的足迹,展示了新时期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他就是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的业务尖子——王茂林。

打铁须得自身硬

现年31岁的王茂林,20125月进入济源市法院参加工作。他结合工作性质,把司法警察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学懂、学熟、学透,在实际应用中做到得心应手,驾轻就熟。为提高业务素质,他先后系统学习了《宪法》、《刑法》、《人民警察法》、《司法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法警的职责烂熟于心,对各种禁令和规定了然于胸,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准确把握分寸,严肃执法,忠实履职。由于司法警察的工作特殊性,他在技能体能训练方面狠下功夫,反复训练擒拿格斗术,擒敌拳、盾牌操等实用岗位技能,每天坚持中长跑训练,努力增强对抗能力和实战能力。“宁可平时多流汗,不叫战时多流血”是王茂林的真实写照。在训练时,一个动作不标准,他就反复十几次,甚至几十次、上百次的训练和揣摩,直到动作准确规范。20168月,省法院组织全省司法警察大比武,王茂林过关斩将,荣获全省法院大比武第五名、被授予“个人三等奖”。接下来,王茂林入选省法院集训队参加全国大比武。在训练中,他主动增加自己的训练强度,斗志昂扬、动作标准到位,受到省法院表彰和嘉奖。

五年多的法警工作,使他增长了法律业务知识,学会了法警专业技能,养成了雷厉风行、能打敢拼的工作作风,提高了与群众打交道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展现了一名司法警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无论值庭、押解、提供安全保卫,还是配合法庭、执行局处理突发事件,王茂林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务。据统计,五年来他累计值庭289次、押解被告人412人次,看守人犯597人次,收押罪犯65人,协助执行拘留29次,制作刑事值庭警务保障预案289次,诉讼服务中心备勤80余天,完成领导交办事项50余次,没有出现过一次工作失误,工作能力让院领导和同事们刮目相看。

执行路上奋短兵

20176月,由于执行工作需要,王茂林被抽调到执行局,成为一名出色的执行尖兵。执行工作是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短兵相接的过程,没有扎实的案件执行基本功和娴熟的执行技巧,要想干好执行工作是不可能的。为此,王茂林一方面加紧学习涉及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专业知识,迅速熟悉执行工作内容。一方面虚心向执行局的同事们请教学习,潜心钻研执行工作艺术。“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经过短时间的勤奋努力,王茂林迅速适应了执行工作角色,成为执行路上一名尖兵。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王茂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想方设法为申请方当事人执结案件。2013年冬,张军文等13名农名工在济源市区一家工地为包工头武某打工。工程结束后,武某拖欠13名农民工32600元拒不给付。后13名农名工联名将武某告到法院,济源市法院立即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快立快审,依法支持了13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该批案件申请执行后,案件承办人员立即采取“四查一控”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包工头武某为逃避债务,四处躲藏,对执行人员避而不见。后因确实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79月,该案转交王茂林承办。接到案件后王茂林先后四次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充分做被执行人亲属、家属的思想工作,对被执行人亲属、家属讲清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告知其如不履行执行义务,将会触犯刑法,法院将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1114日下午5点多,被执行人武某的妻子主动将32600元执行款交到法院。得知执行款到位后,王茂林立即通知张军文等13名农民工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两天后,13名农民工自发地为王茂林送来了一面表示感谢的锦旗。

在执行过程中,王茂林善于总结执行经验,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执行机会,顺藤摸瓜,穷追猛打,直至将案件执结。1116日,王茂林和同事接到执行线索后,立即启程赶赴平顶山汝州市一家建设工地,将正在指挥工人干活的刘付刚和刘振家抓个正着,并当场查扣轿车一部,从刘付刚身上搜查现金3500元。2014年,沁阳市民工魏枝旺在一家公司工地干活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左手拇指,酿成诉讼。最终法院判决魏枝旺的直接受雇人刘振家赔偿魏枝旺148950元,包工头刘付刚及相关劳务公司和中介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申请执行后,刘振家和刘付刚为躲避执行,常年在外地承包工程干活躲避执行,劳务公司已人去楼空,中介人已不知去向。因没有查找到被执行人行踪的确切执行线索,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1116日中午,案件承办干警王茂林获悉被执行人刘振家和刘付刚在汝州市某建筑工地做工的执行线索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在副局长赵凌青和6名同事的通力配合下,于当天中午12时赶到汝州市某建筑工地附近。

为防止被执行人发现执行车辆后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将执行车辆停放在隐蔽位置,王茂林和一名同事以找工程队干活为由乔装进入工地查找。经过近40分钟的摸查,王茂林和同事锁定两名被执行人正在工地,立即通知守候在隐蔽地点的干警到达现场,迅速将被执行人控制。见到开着警车、穿着规范的执行干警,刘振家和刘付刚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三天后,该案顺利执结完毕。两名被执行人也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分别被单处罚金3000元。

据统计,王茂林到执行局工作以来,已执结各类案件95件,标的达1100余万元,仅全省法院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王茂林就执结涉农案件26件,标的达55.6万元。踏实肯干、司法为民的工作情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到执行局工作的短短几个月,收到当事人自发送来的锦旗8面,突出的工作业绩也赢来的当之无愧的荣誉,

公而忘私树形象

2017年7月份,王茂林妻子二胎生产后急需有人照料,正值法院搞“执行风暴”活动,考虑到到法院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王茂林毅然放弃休假,坚守在执行工作岗位上,每天只有在夜深人静回家休息的时候回家看一眼孩子和爱人,天不亮就又整装出发,下乡办案。7岁的儿子刚上小学,每天接送孩子无人照管,王茂林有时中午加班赶不回来,不得不麻烦同事帮忙接送孩子。每当孩子看到别人家的父母早早地等候在校门口,幼稚的脸上失落的表情油然而生。每当晚上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性格坚强的王茂林在内心深处十分内疚,真心感到愧对家庭和孩子。但第二天一上班,王茂林就立即把家庭和孩子放置脑后,全神贯注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

在工作中,王茂林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先后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金钱和各种消费诱惑,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王茂林都会义正言辞的回答:“你的案件情况我已经知道了,已经按照相关执行程序办理,欢迎你继续提供执行线索,请客吃饭在我这儿不能解决问题,我向来不吃这一套!”据统计,王茂林到执行局工作至今,已拒绝当事人吃请拒收当事人红包、礼金10余次。

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工作上,不讲价钱,不计得失,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浩然正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嘱托,践行着一名司法实践者应有的职责;在利欲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彰显了一名司法警察的优秀品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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