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有4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被法院执行逮捕,他们中有的人有车有存款,可就是不愿意还钱,最后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希望在场的你们能够真正吸取教训,积极联系家人配合法院尽快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11月27日下午,在市公安局拘留所,4名被执行人被宣布逮捕前,市拘留所所长吉和伦和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凌青共同为在场旁观的30余名在押被执行人现场释法说理,规劝他们放下“住15天就出去”的幻想,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党保贞,男,住济源市克井镇克井村,10月17日被司法拘留,执行标的4.5万余元及迟延利息。涉嫌拒执罪事实:判决生效后,其向辛某某汇款1.8万余元用于经营活动;拒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
史青平,女,住庙街东一巷,10月16日被司法拘留,执行标的21万余元及迟延利息。涉嫌拒执罪事实:判决生效后,其在济源农商行账户累计交易35笔、共计5.2万余元未用于执行;拒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
王卫中,男,住人民医院北门1号楼,11月15日被司法拘留,执行标的10.3万元及迟延利息。涉嫌拒执罪事实:名下有轿车一辆,未积极变现用于执行;判决生效后,其在济源农商行账户累计交易65笔、共计22.2万余元未用于执行;拒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
孔玉清,女,住西石露头村,10月31日被司法拘留,执行标的3.5万元及迟延利息。涉嫌拒执罪事实:判决生效后,其配偶刘海丰(同案被执行人)在济源农商行账户支出14.8万余元未用于执行;拒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后仍不履行。
随后,市公安局干警依法向党保贞等4名拒执“老赖”宣布市法院逮捕决定书,并转送市看守所羁押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