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5个小时:异地出击抓获两名老赖

  发布时间:2017-11-17 11:29:01



两名“老赖”被抓获现场


在被执行人刘付刚身上搜出现金3500元


因拒不履行执行义务,两名被执行人被带到济源市拘留所依法拘留

1116日,河南省济源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凌青带领10名执行干警,来回行程300余公里,赶赴平顶山汝州市一家建设工地,将正在指挥工人干活的刘付刚和刘振家抓个正着,并当场查扣轿车一部,从刘付刚身上搜查现金3500元。从中午10时出发,到下午3时整返回,10名执行干警才腾出时间将忘记多时的午餐补上。

2014912日,沁阳市柏香镇民工魏枝旺在济源市一家公司工地干活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左手拇指,经鉴定造成7级伤残,该案经一审二审诉讼,最终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魏枝旺的直接受雇人刘振家赔偿魏枝旺148950元,包工头刘付刚及相关劳务公司和中介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申请执行后,经执行干警查寻,劳务公司已人去楼空,中介人不知去向,刘振家和刘付刚为躲避执行,常年在外地承包工程干活。因没有查找到被执行人行踪的确切执行线索,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1116日中午930分,该案承办执行干警王茂林获悉被执行人刘振家和刘志刚在平顶山汝州市一家建筑工地干活的消息,立即向执行局长王备战请示可否到异地开展执行活动。王备战当即表示:“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第九次涉农民工权益类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该案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有了执行线索,就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到被执行人,依法敦促其尽快履行执行义务!”立即组织10名执行干警,由执行局副局长赵凌青带队,10点钟准时出发,火速赶往汝州执行案件。

中午12时,执行干警赶到汝州市某建筑工地附近。为防止被执行人发现执行车辆后躲避执行,赵凌青安排执行车辆停放在隐蔽位置,自己带领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换上便装,以找工程队干活为由进入工地查找。

经过近40分钟的摸查,赵凌青锁定两名被执行人正在工地,立即通知守候在隐蔽地点的执行干警到达现场,迅速将被执行人控制。见到开着警车、穿着规范的执行干警,刘振家和刘付刚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在现场,执行干警要求其履行执行义务,两人均表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赵凌青根据执行查控结果,发现刘付刚名下的车辆也在建筑工地,当即对车辆采取了查控措施。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诚意,赵凌青当机立断,组织干警将两名被执行人带回济源继续询问。

下午3时整,执行干警赶回济源市法院,为敦促被执行人快速履行执行义务,耐心询问两被执行人是否愿意履行法律义务,但两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暂无履行能力。询问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进行搜查,当场从刘付刚身上搜出现金3500元。

当天下午5时,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刘振家和刘付刚分别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