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到31日,济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市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全力支持市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决定》共五大部分,强调了党委、政府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明确了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的具体职责。
《决定》指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权益保障,关系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是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济源、诚信济源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多次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老赖,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作,建立和落实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形成全社会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公安、监察、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税务、工商、人社、国资、银监、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能实施联合惩戒,运用信息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协助法院办理查询、查封、扣押等执行工作手续。信用惩戒部门要将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管理、审批工作系统,构建被执行人处处受限格局。
《决定》强调,要强化执行,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坚持“以打促执”工作思路,市公检法机关要严格履职,加大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市法院对于拒执犯罪和妨害执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理,并引导申请人提起自诉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对以上案件要及时提起公诉,并依法查处执行工作中渎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市公安局对市法院移送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和妨害执行公务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并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办理查扣车辆等。
《决定》要求,要强化监督,扩大公开,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审议法院执行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参与执行等形式支持和监督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市法院整顿和查处执行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执行公开。
《决定》要求,要加强领导,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市法院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落实从优待警,配齐配强执行团队,打造一流执行队伍,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配合,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人力、智力和组织保障。
《决定》要求,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从建设文明济源、诚信济源的高度,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共识。要选择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为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星就《决定》通过指出,市法院新班子成立后,切实抓住解决执行难这个中心工作、民心工程,开展打击拒执系列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引起市委和各届群众的好评。但执行任务依然艰巨,执行难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观。市法院应勇挑重担,继续攻坚,同时,执行难作为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发动全社会力量来解决,全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实施联合惩戒,共同努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