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害人害己,不仅胜诉方当事人的权利无法保障,你们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出行限制、高消费限制、信用受损、多部门联合惩戒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你今天欠钱不还,你今后必然面临失信,你将在生产生活中寸步难行!今天我到这个特殊的地方,就是要给大家讲清楚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利害关系,让大家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想办法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尽快执结案件。”
5月25日晚六点,在济源市拘留所,21名被依法拘留的“老赖”集中上了一堂特殊的法制课。济源市法院执行干警李建忠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他们讲解了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消除被拘留人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盲区,敦促其积极主动履行执行义务,依法快速执结案件。
听了李建中的讲解,被执行人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法制课结束后,5名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执行义务,11名被执行人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与申请人进行执行和解。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济源市人民法院自5月10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雷霆”执行攻坚活动,全体干警分成两组全天候作战,“早上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上堵酒桌”。听课的这21名“老赖”就是在24日、25日的凌晨集中拘留活动中刚刚被抓获的。为了让这些“老赖”打消被拘留15日出来仍然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念头,执行局局长王备战和市拘留所协调后,选派执行干警李建忠第一时间给这些“老赖”上了一堂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