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法院行政庭受理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强制执行的29起交通违法罚款案件。
因无证驾驶未审验车辆被罚立案
2016年6月20日,家住五龙口镇河头村的李某某,因无证驾驶未审验机动车被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查获,并当场做出了处罚,李某某收到决定书后却一直没有到银行缴罚款。
后交警部门向李某某寄发信件进行了催告,但李某某收到催告信后依然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在催告期满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该案提交至济源市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将及时作出裁定并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将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依法缴纳交通罚款的义务,对仍拒不履行的,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及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将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
拒收催告信,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家住市济水南街东二巷的孟某认为自己交通违法早已处理完毕没有理会公安交管部门邮寄的催告信。经查,孟某在2016年6月8日,因驾驶豫UA8115号牌机动车时,车内未放置车辆检验标志,被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当场对其做出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孟某一直未到银行缴纳罚款。经济源交警四大队再三催告,孟某始终没有交罚款。市公安交警支队将该案提交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受理后,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立案,孟某于2017年3月6日补交了罚款。
法官提醒:市民在收到交通违章罚款催告后,不可置之不理,要尽快到公安交管部门查清违法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程序。如果市民将催告信退回、拒收,公安交管部门依然可以通过媒体公示等方式进行催告,并在催告期满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不能免除。
市法院受理市公安交警支队申请强制执行的29起案例中,有2起案件的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案件受理的通知后,主动及时的缴纳了罚款。
据悉,今年年初,济源市人民法院、济源市公安局下发通知,将加大对拒不履行缴纳交通事故罚款行为的处罚和执行力度,截止目前,到市公安交管部门业务处理窗口办理相关事宜的市民明显增多,全市交通综合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