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9点,济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建政在审判楼2号法庭敲响法锤,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抗诉王学某诉马某、王武某、徐某、崔某、市枫林公司、大有公司、腾盛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
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韩建政副院长作为审判长,始终紧扣关键问题和事实,引导诉讼各方围绕抗诉焦点,就借款事实、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承担、担保物权的成立等,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驾驭娴熟,分配合理,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各方当事人庭审中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表现出良好法律素质,同时,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合议庭特别是审判长的庭审驾能力表示称赞。
本案的审理将促进济源市法院院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