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维帼,男,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是济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自2002年到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立足基层,坚守梦想,在审判执行的压力下恪守责任,在司法改革的阵痛中努力前行,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和肯定,先后被授予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称号,曾被评选为济源市优秀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他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吃苦,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审判工作上。2015年度,他潜心在工作第一线办案,全年结案275件,位居全院办案数量前列。数字是枯燥的,但枯燥数字的背后却凝聚着他无数的心血和汗水。平均算下来,扣除节假日,几乎每个工作日就要审结1.5件案,而每个案件从开庭、制作裁判文书、送达到案卷的装订、归档哪一个程序都来不得丝毫的马虎,其中的工作量可想而知。
今年,他所在的民一庭,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平均每天都要开1-2个庭,加班加点工作成为家常便饭。为了使自己承办案件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让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他白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开庭,晚上查阅案卷、写庭审提纲及制作裁判文书,很多法律文书都是晚上和节假日加班完成,为此他经常工作到深夜,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放弃休息日,提高办案效率,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收的果实,个人审结案件的数量位居全院前列。
二、详察明断,公正判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尤其对于普通群众群体,诉诸法律成为很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人民群众的首选途径,但普通群众不完全知晓也完全不懂得留存证据对案件胜诉的重要性,很多群众怀抱一腔希望到法院打官司,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法律意识和知识欠缺,不懂得如何才能打赢官司,举证能力很差,往往对重要事实不能提供必要充分的证据,面对单薄的证据,他充分理解群众疾苦,不辞辛劳,经常深入基层,调查取证,深入了解掌握每个案件的基本事实,为合法正当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每一件案件的有效快速解决,均得到了群众的大力赞扬和好评,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他也不忘普及法律知识,指导群众在以后的生活交易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和合法正当取证,为有效快速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三、不畏困难,迎难而上
2015年度,他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53件,结案275件,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将近1.5件。他所在的民一庭主要审理全市疑难复杂民事案件,很多案件当事人举证不充分,需要抽出有限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加上辅助人员缺乏,他总觉得每天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已到下班时间,案件数量多、处理难度大、辅助人员少,但每个案件的法律程序不能出现丝毫差错,为避免案件积压、减少当事人诉累,他总是迎难而上,自觉加班,每天早出晚归,青丝累成白发,全年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虽然感觉很累,但每次制作完成一份法律文书,每次审结一起案件,每次案结事了,每到年终看着自己一年审结的厚厚的卷宗,他总感觉青春没有虚度,付出没有白费。
四、清正廉洁,严肃执法
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他知道,在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法院这片让他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土地的同时,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在他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按照他所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坚持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不为利诱,不徇私情,致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常维帼同志事迹简介------------
常维帼,男,汉族,河南新乡人,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士,2002年10月招录至济源市人民法院,先后在该院执行局、行政庭、刑庭、三法庭、民一庭工作,2014年10月调至该院民一庭。
在从事民事执行审判的十三年时间内,累计受理2400余件案件,审执结2300多件,年平均结案近200件,2015年度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53件,结案275件。先后被授予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称号,曾被评选为济源市十佳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