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开展向刘小坤同志学习活动。
刘小坤同志于2002年10月到济源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员(三级法官)。2015年10月18日20时许,刘小坤同志在加班赶制判决书过程中,突感不适被送入济源市人民医院,23时30分经抢救无效去世。在多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刘小坤同志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热情,年年办案名列前茅,先后荣获济源市人民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个人嘉奖、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三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他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了人民法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我院全体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典型。
学习会上,政治处主任李燕宣读了《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刘小坤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通知梳理总结了刘小坤同志献身司法事业、笃学精业奉献的先进事迹,要求各部门迅速开展学习刘小坤同志的活动,学习他坚守理想、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学习他苦练业务、勤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钢铁意志,学习他保持司法廉洁,严守职业道德的高尚情操,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济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