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济源市人民法院内部设置机构共18个。其中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14个机构,下设第一中心人民法庭、第二中心人民法庭、第三中心人民法庭、第四中心人民法庭4个人民法庭。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一审案件,民事一审案件、行政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法院裁判文书的执行和其他行政机关行政裁决的审查与执行;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人员构成情况
济源市人民法院共有编制147人,其中:在职职工112人,退休人员35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济源市人民法院2014年度收入决算1824.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824.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0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1142.23万元万元,项目支出682.37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5.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4.3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1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
附部门决算报表、“三公经费”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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